註銷車牌車輛道路消失  車主勿以「車」試法

掃蕩桃園市境內註銷車牌車輛,一經查獲,立即拖吊。(桃園交通局停管科提供)
掃蕩桃園市境內註銷車牌車輛,一經查獲,立即拖吊。(桃園交通局停管科提供)

【記者徐乃義/桃園報導】

註銷車牌的車主小心啦,桃園市政府與桃園監理站自即日起,攜手掃蕩桃園市境內註銷車牌車輛,一經查獲,立即拖吊、馬上拆牌,決不寬待。

掃蕩桃園市境內註銷車牌車輛,一經查獲,立即拖吊。掃蕩桃園市境內註銷車牌車輛,一經查獲,立即拖吊。(桃園交通局停管科提供)

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提供註銷車牌資料顯示,大多數是車輛未定期檢驗,遭監理機關逕行註銷,車輛性能堪慮,行駛於道路將成為交通安全的隱憂,註銷車牌車輛無可追查,可能是犯罪作案的工具,一旦肇事必然逃逸,成為道路中的不定時炸彈,且車主未依規定繳交牌照稅,不公不義,嚴重衝擊一般用路人的權益。

桃園市整合監理站、警察局及交通局之資源,透過交通局停車管理資訊系統列管註銷號牌名單,即時通報車輛位置,監理站、警察局立即前往取締,禁止註銷車牌車輛繼續使用桃園市道路,今日通報機制剛運作,馬上在桃園區寶慶路查扣車牌註銷車輛(ARM-0225),後續將持續巡查,讓該等車輛無法在桃園的道路上行駛。

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,市府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合作清查欠費車輛,透過交通資訊的應用,掌握欠費車輛行蹤,即時通報行政執行署扣車,成效卓著,未來將擴大整合各機關業務,包括監理單位之註銷號牌車輛及地方稅務局之欠稅車輛等,橫向整合以提高行政效率。

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桃園監理站長林正郎提醒,車輛記得要定期檢驗,若逾驗車期限6個月以上,監理機關將逕行註銷,仍「使用吊銷、註銷」牌照行駛者,將依法開罰3,600元以上10,800元以下罰緩,並責令補稅,請民眾務必定期檢驗愛車,不要逾期遭註銷而被拖吊。

交通局長劉慶豐強調,以往監理單位及警察機關查緝註銷號牌車輛,因車輛行蹤飄忽不定難以掌握確切位置,導致執行成效不佳,如今結合「科技執法」即時通報該等車輛位置,立即處理、決不姑息,市府交通局決心全力追查註銷車牌車輛,直至消滅為止,呼籲車主切勿以「車」試法!  ◇

延伸閱讀
2018春聯發表會  展現幸福天光
2018年01月17日 | 6年前
積欠停車費逾33萬 兩車依法拖吊
2018年01月15日 | 6年前
取消